• 评估机构推荐为CS1级、CS2级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报评估工作部备案审查通过后,得出最终评估结果。
• 评估机构推荐为CS3级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由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专家评议会,对申请企业满足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并评议,得出最终评估结果。
• 评估机构推荐为CS4级、CS5级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由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专家评议会,申请企业现场答辩(再评估时不需要现场答辩),对申请企业满足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并评议,得出最终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