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S1级和CS2级获证企业,自证书发放日起,在每年规定的期限内(以官方发布通知时间为准)通过评估工作管理平台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由颁证机构对年度自查情况进行真实性和有效性文件复核。
• 评估机构如发现年度自查报告存在异议,可对获证企业采取现场复核。
• CS3级、CS4级和CS5级获证企业,自证书发放日起12-18个月内,要进行一次监督审核,证书有效期内要开展两次监督审核,监督审核人日不少于对应级别初次审核时总人日的一半,两次监督审核内容要完整覆盖对应能力级别所要求的能力项过程要求和度量项要求。